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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了19年,有无固定期合同.由于经济危机,销售不好.老板虽不能炒我的鱿鱼,但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想离开这家公司另外找工作.但有必须对家庭有个交代.请问是否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金,如何才能得到.我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了19年,是否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金,如何才能得到.

外商投资 2019-09-10 1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纠纷中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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