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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被人打成轻伤,经双方调解,对方赔偿我爸一切费用,可我撤消起诉,对方从看守所放出来,但对方等我撤消之后又来我家闹事,请问原来的调解书还有用吗?我可以去起诉吗?还有起诉期是多少时间?我爸被人打成轻伤,请问原来的调解书还有用吗?我可以去起诉吗?还有起诉期是多少时间?

调解 2019-08-17 14: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致人轻伤的情况,需以民事诉讼的程序起诉。因轻微伤不是刑事诉讼受理范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被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不需要受害人调查取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被人打伤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康复需要的辅助器具费等,住院的话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伤情较重,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应予调解。
    3,注意不予调解的情形。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4,注意调解期限。公安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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