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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正在办理首套房按揭,但我已登记有一套房,开发商说通过关系让银行按首套房进行按揭,可信吗?

银行 2019-08-26 0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的贷款名目必须是合法合理的用途,比如个人银行贷款的话,一般用于装修或者购买其他物品等家庭消费,公司贷款的话,一般用于经营。不管是那种贷款,都是必须按照贷款名目来使用资金,禁止投资的,属于骗贷。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套房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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