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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查询。怎么查。注册号是110106000

公司企业 2019-08-22 0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要注意注意,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但是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便于携带外出使用。
    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全国是统一的。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 申请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登记,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可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等。下面,关于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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