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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融资需要评估吗?收费标准是多少?

2019-09-18 12: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专利技术评估:
    1、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证件或个人身份证)
    2、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公司简介或个人简历
    3、技术总结报告(包括开发历史、参加人员及开发费用情况等)
    4、技术过去的转让和评估情况,包括:转让地区、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评估时间、评估价值
    5、专利申请全套资料: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6、专利技术项目以前年度的详细生产销售情况,包括产销量和各项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7、重要的销售合同及销售网络情况
    8、专利技术的技术检测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9、该项专利技术产品简介
    10、有关政府批文
    11、如为转让技术,卖方承诺的保证、赔偿及其他附加条件
    12、近三年财务报表
    13、评估必须的其它资料
  • 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法书籍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
    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专利行政部门在发明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以后,仍然认为所申请专利的发明不符合本法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的发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属于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的;不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对同一发明已经有过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等,应当驳回其申请,不授予其专利权。
      专利行政部门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时,应当列举理由,并引证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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