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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课余时间在走廊上发生碰撞,双方均有伤,且双方都属无意,学校有责任吗?该多少?

离婚 2019-10-19 03: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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