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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商场收银辞职后让第二天去结工资,第二天看到上面写有扣商品流失费100,请问扣这个是否合理?请问在商场收银辞职后让第二天去结工资,第二天看到上面写有扣商品流失费100,是否合理?

公司税务 2019-10-20 14: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书即可,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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