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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4个组建,3人占50%的股份,一人占50%的股份,现在大股东要求打乱股份,我们不太同意,他有这个权利吗?公司有4个组建,一人占50%的股份,现在大股东要求打乱股份,他有这个权利吗?

金融证券 2019-10-04 10: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在肯定公司人格独立的同时,不容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可见,法人人格否认制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原则有益而必要的补充。
    赋予股东提案权,使其有机会将其意见和建议传达董事会,使其拟定政策时更加谨慎,从而预防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促使股东法定权利的实现,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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