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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男方,婚后我父亲给我50万,在武汉购买房子,剩下的钱让我跟我妻子共同支付。请问:我如果现在与我妻子离婚,那么这个房子的归属应该怎么讲?我想咨询个问题:在武汉购买房子,我如果现在与我妻子离婚,那么这个房子的归属应该怎么讲?

离婚 2019-10-17 04: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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