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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5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我占30%股份,大股东占50%股份,还未经营。由于大股东独揽公司经营。我想退出,大股东也同意并按原价1:1.3的价格收购原始股份。我需要交那些税及注意事项。谢谢??,请指教我公司有5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大股东占50%股份,大股东也同意并按原价1:?

公司成立 2019-10-13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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