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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六月份我骑电动车接孩子回来,与一辆自行车相撞,我是正常行驶,他是横穿马路,警察给判的一人一半责任,我没受伤,他韧带拉伤,他非要做手术,他在他们单位走了工伤了,为什么还给你要好多钱呢?今年六月份我骑电动车接孩子回来,与一辆自行车相撞,他在他们单位走了工伤了,为什么还给你要好多钱呢?

婚姻家庭 2019-10-22 1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车辆相撞后,进医院治疗后又产生医疗纠纷的,对于医疗事故案件,纠纷主要关注点在与:如何判定此次医疗属于医疗事故。你要证明医院诊治过程中操作不合规,应该主义或者预防到的情况没有预防到,才能说这是医疗事故。
    否则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医院可以推脱自己已经尽力,不过是限于自身水平或者医疗条件没有达到治愈的目的,反而导致患者死亡而已。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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