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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学生作业没写完被老师打了??结果学生就不上了??家长认为是学校的责任??只要学生不上学??学校就得承担责任??学生主观方面就不愿意上学??请问是学校的责任吗? 如果是学校责任那么要怎样减少学校的责任呢?小学五年级学生作业没写完被老师打了??结果学生就不上了??家长认为是学校的责任??只要学生不上学??学校就得承担责任??学生主观方面就不愿意上学??请问是学校的责任吗?如果是学校责任那么要怎样减少学校

教育 2019-10-17 0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高于普通的注意义务。但该种注意义务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才算尽责,在实践中并没有明确量化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裁判不统一的常见原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参照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主要归纳为以下三方面: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达标的教育设施;及时的应急救护措施。
      例如,在学校组织活动时,管理或急救方面没有问题,但如果场地设施明显未达标,在拥挤狭小的条件下开展活动性游戏,极易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如果发生事故的,就应当认定学校未尽到其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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