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没有工作,也有经济来源,现在我在老家还带一个孩子,我老公在外地做生意,经济收入没有问题,可是他却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给我的一点钱我去医院都花光了,跟他说孩子生病了他也不给钱,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去医院的单子我也扔了,也没有什么证据,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嬴的机率大吗?谢谢可是他却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跟他说孩子生病了他也不给钱,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向法院起诉?

离婚 2019-10-19 03: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精神暴力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