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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在小区被拉,房地产费都付了,他们说没有责任!

房产纠纷 2019-11-17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 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过户成功后再办理交楼的手续。
    交房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接收全部钥匙:房门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储藏室钥匙、信箱钥匙等。
    2、检查房屋质量。比如: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渗漏情况,水压、排水情况等,若是有问题,要将此问题详细记录在验收记录里面,以便日后需要。
    3、交接家私、家电时,要检查是否和家私清单中列明的品牌数目保持一致。
    比如: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家具等,如果可能,试用一下是否能正常工作。
    4、水、电、煤气、物业治理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   
    (一)包干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  
    (二)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  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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