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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告诉我这个男孩是否想改变他的姓氏,但是这个男人不同意,还有别的办法吗?急迫的

离婚 2019-12-09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户口本上改姓氏,你应该到户籍所在地辖区公安户籍登记机关去改,随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出现过因对方更改小孩姓名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婚后孩子改姓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因此,离婚后一方更改孩子姓名的,不能成为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拒绝用以前的名字签字,任何人无权干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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