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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临时工工资超出一万要扣百分之几的税

劳动纠纷 2019-12-16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拖欠工资的话,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因你的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注意:造成经济损失须有证据,仅仅是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的不算)应当赔偿,但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你工资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都对用人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做了规定,不得随意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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