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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二手住宅合同,但已经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了。 现在卖方不卖了。 是不是违反合同了

银行 2020-01-24 22: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从买卖双方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要仔细对待 
    (1)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5)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  
    (6)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约定清楚。
  •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应该这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会出现双方签署合同后,一方毁约的情况。一般来说,双方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就受到了合同法的保护。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二手房贷款办理: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借款申请书;
    (2)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房产的权利证书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
    (4)买受人职业及收入证明;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5、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  
    6、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贷款银行,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7、借款人按月还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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