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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有两个孩子,我是说一个,但他不放手,说两个都属于他,就像这个案子,我有什么办法!

离婚 2020-01-24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父母离婚的,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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