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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朋友做了手机贷款,用了他,用了朋友,现在钱为什么不被通缉成为了朋友

刑事辩护 2020-02-19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个人想要办理贷款的,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到当地的银行去办理贷款,签订贷款合同时应注意审核合同内容。
  • 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看看能否办理展期。如果通过审批,按照相关规定: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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