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前几天天黑开车碰到别人的车了我不知道现在交警打电话说我逃逸这种情况算不算逃逸

交通事故 2020-02-24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相关的肇事逃逸的定义和处罚情况,可以参考。
    有不清楚的之处,找律师去询问看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