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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法院的请愿书和传票后,我签署了信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我同意代表该男子离婚,而该孩子由他带走,该孩子由他抚养,要求我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直到该孩子满18岁为止,并由我的被告负责。

离婚 2020-02-29 17: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诉讼离婚:当事人不能协议离婚的,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被告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自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因此这里并不叫做“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而必须是: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离婚纠纷问题。
    2、女方起诉离婚,并且在起诉状上面说明不要孩子,但现在反悔要孩子。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所以如果女方反悔要孩子,必须要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5、现在已经开庭了,那么说明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一般是不能变更起诉状的诉讼请求。
  • 如果你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应该按照开庭时间准备应诉,并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也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对方没有以上应准予离婚的证据,你也表示不愿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对方须在第一次起诉半年后重新起诉离婚。
    我国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所谓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向法院起诉更是每个人的权利。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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