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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增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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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
请问,我的社保在扬州,我现在回老家养孩子,我要到扬州社保局申请回扬州养孩子,
如果您想将社保关系从外地迁回扬州,需要前往扬州社保局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前往扬州社保局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移申请表、社保卡等。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扬州社保局,完成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扬州江都区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
你好,请问是否已经做过伤残鉴定?
仪征工伤赔付标准
你好,单位有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问一下我家住扬州高邮平胜乡的,现准备在扬州住院,需要怎样办转院
建议联系当地社保部门,需要怎么转院
扬州宝应农保大病门诊报销费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保报销比例:大病医疗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四百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宝应县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几个月?
7个月,需要进一步帮忙和我联系
我在仪征受的工伤,现在厂里工伤认定不给做,我现在怎么办
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流程比较繁琐,有需要的话可以来律所详谈!
请问一下扬州仪征这个学校不给星期6星期日放假应该找谁投诉谢谢了
你好,建议教育局反映
前几个月在江苏江苏扬州江都区起诉的要工资的案件,开始是调节员调节的,这么久了为啥还没有立案
你好,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或者仲裁委咨询。
扬州的农保在高邮住院可以报销吗
你好,建议咨询医保部门的
扬州工伤九级一次医疗补助和一次失业补助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区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下为例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受伤前平均缴费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扬州九级工伤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失业补助金是多少?
需根据本人工资计算
扬州工伤九级医疗补助和失业补助是多少?
跟你的工资等有关
扬州律师执业证审核办理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律师执业申请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扬州律师执业撤销办理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律师依法撤销执业许可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律师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法律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依法撤销执业许可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许可、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拒不上交执业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
扬州律师执业撤销办理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律师依法撤销执业许可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律师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法律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依法撤销执业许可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许可、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拒不上交执业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
扬州的律师执业撤销办理有什么要求依据
撤销权诉讼法条诉讼的流程是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先起诉;法院进行立案并受理;然后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再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作出裁决;最后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或及时提出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等。
扬州律师执业证审核办理依据
律师执业申请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扬州律师执业证审核办理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律师执业申请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决定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扬州申领实习律师证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 1.《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两份) 2.实习证原件 3.关于终止实习的说明。 4.已与原实习律所解除实习关系的证明。 5.市级、县级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没有未结的行政处罚和投诉案件的证明。 6.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将以上的材料备齐全后提交相关的市级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审批过后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