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音问答
打架做伤情鉴定需要派出所开证明吗

打架做伤情鉴定需要派出所开证明吗

损害赔偿 2019-07-22 16205 222

解答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今天为大家解答“打架做伤情鉴定需要派出所开证明吗”。

  一般是由派出所出具介绍信然后去进行鉴定的,轻伤的话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打架伤情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当备份存档。

  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办案人要及时领取鉴定文书和所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补充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补充鉴定的书面申请。补充鉴定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由原鉴定人进行。

  5.重新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重新鉴定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王义忠律师
王义忠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咨询我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9,45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说法推荐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23万注册律师 · 重认证 · 24小时服务

提交问题 > 律师解答 > 查看答案 > 追问律师

今日在线咨询19,458条 ,今日在线解答36,087

相关法律知识

猜你喜欢
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打架做伤情鉴定需要派出所开证明吗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