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音问答
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取保候审 2019-10-16 7045 222

解答内容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袁伟民律师。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并没有从属关系:

  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岳阳

咨询我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3,270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说法推荐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23万注册律师 · 重认证 · 24小时服务

提交问题 > 律师解答 > 查看答案 > 追问律师

今日在线咨询13,270条 ,今日在线解答19,225

相关法律知识

猜你喜欢
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