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胡修超律师。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在商标法中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