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律师
郑州
专长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马兵涛律师
服务
2169人
好评
102
响应
1小时
郑州市姚寨路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606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马兵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丹律师
服务
2285人
好评
231
响应
1小时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6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丹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振松律师
服务
4.0万人
好评
11
响应
1小时
郑州市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区5楼
回复及时
口碑良好
张振松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柴承柱律师
服务
2.4万人
好评
15
响应
1小时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口碑良好
从业6年
柴承柱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在线
连江涛律师
服务
13.7万人
好评
419
响应
3分钟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9层
口碑良好
从业9年
连江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中原区律师咨询
中原区律师问答
交通事中原告的诉讼主体是谁?
交通事故法律诉讼这些可以成为原告主体: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怎么去中原区法院,去解除不良记录?
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我想问下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写字楼物业收费标准
你好,这个需要看出租方的报价。
中原区检院地址:座几路公交
你好,什么案件啊详细讲下
您好!我是二七区领的结婚证,能不能去中原区办理离婚手续呢?
你好,现在是不可以的,只能是原机关。
郑州市中原区驾照换审在什么地方?
你好,建议你百度搜索一下。
郑州中原区审换驾照在那里?
您好,驾照换审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郑州中原区变更公司名称可以线上办理吗
一般是进入当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核名查询办理。需要对公司的名字进行查重,没有重复,提交审核就可以了,如果不符合起名规范,或者公司名称已存在,那就无法通过。
我在中原区华侨城马庄公园干活的钱两年多了还没付清
具体也得结合事实、细节及证据的,可以与律师电联或面谈,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具体、准确的法律意见的,以规避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郑州中原区柳湖办事处扣车不给,也不处理怎么办
你好,是因为什么原因扣的车
您好!我想咨询郑州市中原区市场街刑侦大队座机号是多少
你好,建议查询114
郑州市中原区公租房分到多少号了?
法律分析:关于公租房区级和市级的区别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公租房区级和市级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02院房改房的销售情况
1、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购买条件 要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且已签订房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02院房改房的销售情况
你好,依据当地政府的通知为准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02院房改造的销售情况
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下,郑州中原区房子没入住,物业费能减免吗?国家法律有什么政策吗政策吗?
您好,根据您们的物业合同决定
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02院房改房的出售问题?
1、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 这主要包括五个条件, 第一、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第二、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第三、交换、赠与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第四、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第五、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2、房改房是国家给职工按照成本价或者是福利价出售的,如果要交易上市的话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交易时需由卖方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2%,补交后房屋性质改变成商品房,房产证重新申领,时间按产权证发放之日起算。如果房屋是全产权的并且还有房产证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自行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 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原区的公租房分到多少号了?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情况吗
郑州市中原区公租房分配了多少号?我的9000多号,今年能住上吗?
一、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1、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如下: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一点二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如下: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镇户籍的; 3、在申请所在地,申请人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4、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5、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郑州市中原区公租房已分多少号?今年我的9000多号,能住吗?
一、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1、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如下: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一点二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二、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形如下: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镇户籍的; 3、在申请所在地,申请人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4、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5、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新密市律师
中牟县律师
巩义市律师
新郑市律师
登封市律师
荥阳市律师
上街区律师
惠济区律师
管城回族区律师
二七区律师
中原区律师
郑东新区律师
金水区律师
驻马店律师
周口律师
济源律师
信阳律师
商丘律师
南阳律师
三门峡律师
漯河律师
许昌律师
濮阳律师
安阳律师
新乡律师
鹤壁律师
焦作律师
平顶山律师
洛阳律师
开封律师
郑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