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当我们的债务人涉嫌了刑事犯罪,而且其财产已经被司法机关予以没收,这个时候我们的债务是否可以依法得到清偿呢?
根据我国 《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由此可见,我们的合法债务是可以用没收的财产来偿还的,只要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就行:
第一, 债务必须是在判决生效以前所负的他人的合法债务;
第二, 债务必须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
第三, 必须经过债权人本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