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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出院后怎么赔

交通事故2021-03-10|人阅读

我们口中所说的交通事故其实就是指车辆在公路其它道路上进行相应的运行时,会因为一些人为的疏忽引起的导致公共财物遭受毁损,以及当事人员发生受伤或者死亡的一些不必要发生的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的出院阶段,责任人应该怎么赔付呢?

  一、交通事故伤人出院后怎么赔

  程序是这样的

  这起事故根据你报警时出警的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你负全部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为你承担80%的赔偿责任剩下的20%就要你自己承担了(保险中有不计免赔险如果你买了全险既也买了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就要为你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保险公司为你承担的责任划分:全部责任80%主要责任85%同等责任90%次要责任95%

  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二、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愈拒不出院赔偿问题

  受害人如果伤愈仍拒不出院的,不仅会因住院时间加长而增加住院费,与之而来的还伴随着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项目的一并增加,这对于赔偿义务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受害人有意进一步扩大损失,而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赔偿义务人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医院的诊断书等有效证据进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受害人增开与伤情无关的药物时,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情况与所开药物进行比较,就可获知增开的药物有无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对于所增开的药物,受害人不存在故意扩大损失的目的,而是医院的做法并且受害人对此不知情时,此部分责任将不能由受害人来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不建议当事人双方私下协商解决该交通事故的赔偿。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意:此处的“复核”,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复议”。

  三、当事人(我老公)应当充分利用机动车“交强险”等保险予以维权。

  其实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一定当事的人员是双面性的,也有可能,仅仅只是驾驶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的。其实车辆单独事故也很多,其中包括翻车事故以及坠入桥下或江河的事故。车辆在行驶的时候撞上路边的设施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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