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历团结律师
历团结律师
河南-商丘
主办律师

如何减少法律风险?

诉讼2021-02-27|人阅读

如何能不进法院或少进法院

----谈如何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

写这样一个题目,好像和我的律师职业有点不相符合,做律师的,难道不希望案子越多越好吗?这样,你才能挣到更多的钱啊?也才能更大幅度的改善生活啊?也才能实现你做律师职业的价值啊?其实,正因为真实了解到进法院的种种不易,种种伤害,所以,我们所希望的幸福生活状态是:最好不进或少进法院,只有这样,你的生活才是幸福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进法院有时和进医院有点类似,也许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是实在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表述我的观点,故而,我把进法院比作进医院,把找律师比作找医生。人吃五谷杂粮,即便再小心谨慎,也难免生病,于是乎进医院、找医生就变得再正常不过了;人生一世,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麻烦,这些麻烦当你无法自行解决时,难免会主动地(往往是万般无奈的,因为穷尽了其他手段,也没有解决问题)抑或被动的(即便你一百个不愿意,也没有办法,比如成了被告)走进法院,自然,为了得到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往往就需要找律师、甚至要找比较知名的律师。

自古以来,国人历来厌诉,“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形象的反映了国人的心态。“外有官司,内有病人”更形象的表述一个家庭的灾难与不幸。律师工作有时也被戏称为称为:“花人钱财,替人消灾!”(其实,对这一种说法我由衷的不认同,但是没办法,很多人就是这么认识的),总之,进法院与进医院一样,不是一件好事情,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耗时耗财耗力。也总是在万般无奈之下才进的。在法院和医院两个地方,哭声,吵闹声,呻吟声,往往此起彼伏,而笑声、笑脸却鲜少见到。(当然,也有人批驳我的说法,举例说,在医院的妇产科,笑脸、笑声就比较多,一个新生命的到来,这对国人来说自然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从法律人的严谨性来说,生孩子是人类繁衍一项基本职责,算不上疾病的范畴,这种情形下走进医院,也多是主动而非被动,算是例外吧!?呵呵,当然,在法院,当邪恶受到惩罚,冤案得到平反,正义得到彰显,涉案当事人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什么事情没有绝对的,是不是?)

所以,少进或不进法院的谈论就不但是必要,而且很有意义了。结合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我也就谈一下什么情况下进法院的可能性比较大,如若没有这些情况,那么进法院的可能性比较小,或根本无需进法院。关于这一点,我准备写一个系列,这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今天就说两类常见案件吧。

一、车辆引起的系列麻烦(案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陆陆续续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也直接导致了涉及车辆的纠纷与日俱增。“买得起车,出不起事”也成了经常开车的人的一个基本共识。因车辆引发的侵权相关案件也逐渐变得层出不穷,以至于法院专门设立一个部门(审判庭)专司审理这类案件。

日益严重的堵车、污染、交通事故,使国家不得不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维持、规范现有的难以维持的交通秩序。摇号、限号、醉驾入刑(这个罪名(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次使刑法走向轻刑化受到质疑,甚至提出这样一次质问:醉驾入刑,刑法是走向轻刑,还是转向重刑?),营运人员强制进行休息,严禁疲劳驾驶等等。但是即便如此严刑峻法的规制,交通事故的发案率依然居高不下。这对有车一族来说,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那么如何才能减少车辆引起的麻烦(纠纷)呢?

1、购置保险,这个不是一般的必要,不出事权当买个平安,出事了有个后续保障,免得因为赔偿而导致倾家荡产。由于车辆驾驶资格监管的漏洞,现实中“马路杀手”真的众多,我开车已经够仔细的了,但是我只能保证我不碰别人,实在保证不了别人不碰我啊?!故而购置相关保险十分必要,这个钱是万万不可节省的,否则啊,悔不当初啊。

2、严禁喝酒开车,关于喝酒开车的那些事(说实在的,我也醉酒开过车,但那是醉驾入刑之前的事了,现在绝对不敢了!当下中国,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是生活中减少麻烦最有效路径。),刚开始有的人是兴奋,意识受影响不大,有时甚至比平时开的还好!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眼皮就开始打架,挺不了多久的,关于这个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里,就像郎永淳一样,喝了一次酒,弄了几个月拘役,又罚了几千块钱。虽说时间不长,钱财不多,因为这点事受罚,实在是不值啊!打个出租车,满说就是几十块钱的事,犯不着触犯法律,又是限制人身自由,又是罚款的。

3、严禁疲劳驾驶,长途外出,开车最好安排两个司机,有个替换,不要对自己疲劳忍受度过于自信,小心无大错。

4、多看天气预报,恶劣天气减少外出,就能有效减少风险几率。

二、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家庭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成家立业”,“安居乐业”等等一系列中国话语词汇,均说明了婚姻是每一对达到法定婚龄男女应当考虑,也要重点考虑的现实问题,作为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法律,自然首先把目光关注到了婚姻家庭(要知道,新中国的第一法律可是《婚姻法》,足见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一系列法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创设的。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婚姻首先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成立的,而感情问题可能是人类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了,不然也不会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了。所以呢,婚姻家庭案件也是法院里面最常见、最多发的案件了。正因为常见、多发,故而也有了专门的“离婚律师”,有了专门描述“离婚律师”办案生活的电视剧《离婚律师》。

为什么要离婚?离婚后再婚一定会幸福吗?

导致离婚的原因极其复杂,不一而足,常见的有这么几种情况:1,感情不和,2,一方有外遇3,性格不和,4,婆媳不和5性生活不和谐6,长期分居,等等,关于这些,我不想论述过多,根据我的执业经历所观察到的各色男女(根子主要出在婚前上,了解不深,仓促结婚),离婚后再婚就一定能幸福吗?

我的回答是:未必。

就像一位审理民事案件的老法官所言:“再婚中的家庭能够幸福的,只有一种情形是:一方的原配偶去世了,除此而外,都不理想!!!有那么绝对吗?当时他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我还反问他,是不是太绝对了?他说:“在我处理的离婚案件中,离婚后又结婚的,有很多又再次起诉离婚的,私下里询问离婚的真实原因,很多人几乎一致的感叹:“再婚的对象还不如以前的好!”,还有很多离婚后又复婚的。即便二婚生活正常状态下,由于均是二婚或一方二婚,常因一方提及前夫(妻)的一些事情,一方本来言者无意,另一方却听着有心,往往引发出种种心生芥蒂,怀疑会旧情复发,如若还有前夫(妻)子女牵绊,矛盾又徒生很多,误解往往是一个接着一个,从而导致烦恼不尽。唯有原妻(夫)故去的再婚,由于其永远不会也不可能干扰在世之人的正常生活,故而,即便是有矛盾,也容易化解。

老法官甚至坦诚断定:婚姻就是:少年夫妻老来伴,如此而已,别整那么多没有用的!

什么爱情?全是扯淡!

因为生活常态就是:和谁结婚都是错!幸福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呵呵,他特别推崇电影《非诚勿扰》里的这句话。这句话也能打消很多青年男女对所谓“爱情”的向往)。

甚至断言:若是没有子女,80%的家庭都会破裂!

作为审案经验之一,老法官经常劝解那些想离婚另寻幸福的,都说再婚如何如何不好,劝不离婚,都是先从孩子成长入手,好言相劝不离婚,往往效果奇佳,几乎是屡试不爽。

若是没有孩子,他反而劝解男女双方好聚好散,主张离婚,两个大人,谁离了谁都能过,拴也拴不住啊!不想过了,离了好!离了好!

每年的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都会涉及到婚姻家庭这样一个专题,每年的态度也几乎惊人的一致:一次起诉判不离为原则,判离为例外。

对于意图离婚的,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劝你还是冷静一下,不要轻易去法院,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离婚不成,有徒生许多新的烦恼,再说,离婚后再婚,也未必幸福。

关于离婚最棘手的是:假离婚!或因“假离婚引发的一系列纠纷。比如为了逃债的,为了买限购房的,等等,不一而足,《我不是潘金莲》说的就是这个事!假离婚这个事情,我准备写个专题谈论,今天不再赘述。

以上提到的两点,只要平时不遇到、不涉及,根据我的律师执业经验,进法院的几率就减少70%以上。全国法院基本如此,因为这两类案件差不多占到了法院民事案件的一半,属于常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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