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夕銮律师
刘夕銮律师
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企业投资规划与目标市场

工商事务2011-06-24|人阅读
企业投资规划与目标市场
张远堂

引言:

非常高兴有机会跟在座的各位就企业并购相关问题做一个讨论,在座的大多数是年轻律师,年轻人就应该学习,我年轻的时候也愿意学习,刚才一位律师说到60岁成为一个好律师,我希望在60岁之前成为一个好律师,有学习就会有进步。

今天上午讲投资规划和目标企业的选择,下午讲股权并购当中节税的一些问题。这两个题都有与企业并购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但在并购实务中,原则上说这两个题与律师又稍微远一点,这也是我们这堂课的难度,投资规划或者目标企业的选择在企业里属于决策层面的事,决策层面的事律师可以参与,也可以建言献策,但不应该说它不是律师本身业务,应该说不是律师本身业务。关于节税,大的企业集团、大的并购项目有税务师、会计师从事税务策划,但对于做律师的,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如果对相应的税法、企业并购行为并购模式的税收负担或者说不同的并购模式不同的并购路线产生的税务义务不同有所了解,这对做好律师工作非常重要。从经验上我认为做律师如果想做并购,第一要学财务,第二要学税务,当然法律不用说。

一、企业投资规划

企业的目标就是获取利润,任何人开办企业没有第二个目的,但一个好的企业要赚越来越多的利润,而且赚的利润率比别人赚的利润率高,第一数量越来越多,第二回报率要比别人高,这个是企业追求的一个目标,企业要实现这个目标一定要有一个途径和手段,这个手段就是把企业做大做强,做大是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可以从它拥有的市场份额是多少、销售的数量是多少、销售的产品和服务是多少,在市场上占有多少市场份额,获取的利率是多少,这是一个角度,另外它拥有多少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多少工厂,这是从企业的规模来说的。单单做大能否实现我刚才说的企业所追求的目标?这个不一定,因为规模大了,投入也就多,投入多了,回报率不一定就高,这样的话,就不是一个好的企业,所以企业要实现他的目标,要在做大的同时要做强,做强是它的管理也好、产品质量也好、销售也好等,要强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比别人高出一筹。

二、企业投资的两种方式

企业做大有两个途径:

一是投资建厂。企业对外投资其中一种方式是在哪个地方,比如说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在中国的江苏、北京等地向政府买一块地,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开工进行建设,新设公司、新建工厂,然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个是对外投资的基本方式。

第二,不是新设新建,而是找一个原有的企业并购,通过并购能够控制这个企业,第一,它占企业的股份,从这个企业的利润当中能够分红利、股息;第二,能够控制这个企业,能够把这个企业的品牌、技术、市场等纳入自己的企业集团里,统一管理,这样就谋求一个更高的利润。新建和并购这是企业对外投资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直接的结果是企业的规模做大了,但我刚才已经说了,企业要想获得高额利润一是要做到规模,二是要做强,投资和并购只实现了一个,就是把规模做大,规模做大并不等于就做强,规模做大只是给做强创造了前提条件,但原因和结果还要有一个过程,条件和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何才能实现既做大又做强呢?就要对新投资新建的企业和并购企业进行整合,实际上,企业并购的目的是获取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前提是对并购企业进行整合,整合的前提是通过并购控制企业,从时间角度说,先通过并购控制这个企业,控制企业为整合这个企业创造条件,整合了这个企业才能使这个企业做强,才能获得超额利润,我们面对的是有两种投资方式,但这两种投资方式无论是哪种只是实现了投资公司对目标企业和新设企业的控制,要想获得超额利润还要进行整合,就企业并购来说,前边有一个决策我们可以叫做投资规划和目标企业的选择,这前边的,它是我们律师进入并购工作的前提,并购结束之后,要进入整合阶段,这是律师做并购工作的后一个阶段,只有实现了选择最恰当的目标企业,顺利完成并购,然后再完成整合才能实现赚取更多利润的目标,这是一个过程。因此今天讲的课实际上是并购前的工作,律师很少介入这个工作,但我也希望大家能了解相关的内容,今天是律师,明天说不定是老板了,时刻要做好准备。

企业做强做大我刚才说了有两种投资方式:一个是新设新建,一个是并购。企业要做好对外投资不能盲目无序的进行,必须要制定一个投资规划,企业里边应该有一套成型的规划,这个规划可能体现在董事会的有关决议里,或者行政管理层的有关行政文件上,如果是一个好的企业应该专门把工作规划制定出来,形成一种纲领性的文件,然后由企业管理层执行。为了保证企业投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应当要制定投资规划,防止投资的盲目性,防止个别管理层人员的盲目决策。这个从实务当中看,投资是一种风险高的企业经营行为,如果没有充分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形成充分的一致,这项工作不是那么容易做好,不是说我们有了钱就可以实现目标,当我们有钱时,我们来运用这个钱时,既是我们获取胜利的条件,也可能是导致我们失败的原因。风险非常高,因此企业要制定投资规划主要是防止盲目投资,一旦制定了投资规划就可以成为企业对外投资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上来说,如果决策层和管理层就企业的投资规划达成充分一致,那么有利于管理层能够更好的完成投资规划,实现目标。有些企业没有投资规划,对自己到底是在什么行业,在什么区域,投资的方式等,投资的规模远期、近期目标等等没有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也就是说,没有使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等完全达成一致,没有一致的平台,那么在实务当中我们看到,一出现了盲目性,二丧失了很多投资机会,企业要想做好对外投资工作,做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划非常重要。我们在帮助企业制定投资规划时,或者帮助企业选择投资方式时,应该初步的了解两种投资方式的优点和缺点,然后在实务当中对号入座,选择最佳的投资方式。

新设新建这种模式优点:1.技术装备新。一个企业要在一个新的区域内设一个工厂,都会买比较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使用比较先进的技术和装备。2.整合易。为什么说整合容易?这个工厂是我刚刚建设的,员工是我刚刚招来的,管理人员是我刚刚聘请的,因此这个企业还没有一个定性的比较顽固的文化。一个新建的工厂,由于都是新员工,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文化,也不会出现整合当中的文化冲突。3.投资低。新建工厂即使采用的是全新设备,成本也不会高于你去并购虽然已经是旧的企业成本,因为这个不同。新建就是重置,去买新的,并购时为什么价格会高?一般来说,并购成本要比新建成本高二倍、三倍甚至四倍。投资低都选择新建可行吗?那不行,因为新建的虽然投资低,但是后面的运营成本高,为什么?并购的直接目的或者手段不是说我要获得这个工厂、机器设备,更主要的是获得这个工厂的市场份额,而新建只有机器设备,没有市场份额,要想进入市场得打广告,甚至赠送,采取各种办法推广,让消费者了解你的产品,认知你的产品,因此市场费用、经营费用不同。

缺点:1.投资高。初期运营成本高,产品在市场上没有人见过,没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得通过各种销售手段、促销、大量的广告,各种渠道费用等来推广它的产品,使它的市场份额从2%到5%、10%、20%,这个期间有大量的市场费用,初期运营成本高。2.回报慢。新并购一个工厂,它已经有市场份额,渠道、市场、品牌、员工都已经正常运转了,即使是投资企业不对这个企业施加任何干涉和改造,原有的精英水平可以保持,股东当年就可以见着回报,而新建一个工厂,一般的建设期最短一年,这个时间只能是投资,并没有回报,因为在基本建设时期,还不能生产出产品来,等生产出产品时还得要打市场,因此回报慢。3.竞争激烈。市场上有4家企业各占市场份额25%,其中甲企业并购了乙企业,那么这个市场的竞争主体从4家变为3家,其中有目前一家市场占有率为50%,另外各25%,竞争程度减弱,甲企业把乙企业并购了,那么甲企业相对于丙和丁,盈利就要高,因为它的市场份额高,市场的话语权就大,其它两家在很多地方跟着它跑,甲可能就获得一个高额利润,因此并购这种投资方式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规限,因为已经从竞争向垄断靠拢了。而新建包括在中国反垄断法,原来有4个人,每个人25%,我又来了,我是外来者,新建工厂之后就是5人在市场上竞争,当我取到10%时,每个人就降到23%,5个人在竞争,这种情况下竞争就会越来越激烈。新建会使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所以各国的反垄断法不管新建,理论根据在于这。因此当我们进入一个市场时,我们做投资公司的参谋,你是选择新建还是选择并购要考虑到我刚才讲的这一点,就是说并购投资高,但赢的机率也高,新建有可能使目标市场竞争激烈,赢的机率要低,但这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一个新兴行业,如果谁掌握了先进技术,核心技术或者谁拿出新的更新换代,谁能够控制市场时,新建可能优于前面。

并购的优点:1.减弱竞争,使市场竞争减弱,使投资公司不容易控制目标市场。2.回报快。3.继承。优点是继承,缺点也是继承,为什么这么说?这根据企业是什么,你是想要让它继承好的还是继承不好的。继承是这个企业有一个核心基础,这个核心基础没有可以通过并购把这个基础取到,第二这个企业有很好的品牌、市场形象,你没有,你只有财团,可能通过并购然后取得这个品牌。为什么并购价格高?是因为它的很多无形资产未登记在财务账上的那些资产要通过继承取得,因此卖方要价就高了。

缺点:1.装备旧。装备旧一般要进行投资、改造,并购企业之后,整合除了整合品牌、市场、人力资源、采购渠道的整合之外,还要整合技术装备,而这个很大程度上要统一标准,标准也是生产力。2.整合难。并购一定有个目标企业,这个目标企业可能存在30年、40年、50年不等,背景可能是国企,然后改进民营,也可能是家族性的企业,成长背景以及人员构成必然形成了其独特文化,在并购之后,一定会发生文化冲突,这就给整合造成了难度,而新建什么也没有,空白的,所以新建整合容易,并购整合难。3.继承。继承有范围,特别是并购时债权债务的继承,债权继承在中国,如果目标企业财产很大一部分是债权,债权也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果并购的企业很大一部分是债权的话,会给你以后的经营产生麻烦,企业资产很多,但运营自己的占有的很少,债权是说所有权是你的,但债权使用权不是你的。

企业在对外投资规划和实务中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优缺点以及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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