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怎样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独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若存在以下10种情形,则根据其具体情形一定程度突破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
1.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一人公司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
3.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出资的;
4.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包括名义股东);
5.股东抽逃出资的;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
8.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9.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10.公司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三、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1.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
3.社会保险费用;
4.法定补偿金;
5.税款。
对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