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却让虚拟财产的价值与权属变更争议“出圈”。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房山法院”)便执结一起社交平台账号过户案(下称“房山案”)。据房山法院发布的案情信息,2022年8月,徐某(女方)以离婚后财产分割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杨某(男方)注册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某社交平台账号进行分割。
这个短视频账号具有“真金白银”的价值。经过几年的运营和维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7万,通过直播带货给这对曾经的夫妻带来了不少收益。案情信息显示,杨某为该账号的注册人,徐某为实际运营者。因此,徐某请求法院将注册账号判归自己所有。
此后,法院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杨某同意该账号归属徐某所有。
根据法院的案情描述,随后的执行却出现波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账号所在的北京某科技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该公司以“用户服务协议”中规定账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过户。此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以认定社交平台账号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的生效判决为执行依据进行释法析理,释明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留置送达,要求北京某科技公司在限期内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023年1月16日,该科技公司才注销账号原身份信息,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将涉诉账号变更至徐某名下。
一位接近房山法院人士向财经E法表示,该案是《民法典》正式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后,北京市首例社交平台账号变更权属的执行案件。
财经E法亦从一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进行分割、过户的情况并不罕见。财经E法在梳理了2020年到2023年20多份公开披露的司法文件后发现,关于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纠纷的离婚案多由法院调解结案,或者判决网络社交账号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房山案的执行波折也揭示出现实矛盾,由于相关立法目前并未就虚拟财产权属、交易规则等予以明确规定,变更网络账号权属等转让虚拟财产的做法难有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