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钱慧云律师
钱慧云律师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离婚了,17万粉丝的直播账号到底归谁,有点麻烦

离婚2023-04-26|人阅读

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却让虚拟财产的价值与权属变更争议“出圈”。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下称“房山法院”)便执结一起社交平台账号过户案(下称“房山案”)。据房山法院发布的案情信息,2022年8月,徐某(女方)以离婚后财产分割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杨某(男方)注册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某社交平台账号进行分割。

这个短视频账号具有“真金白银”的价值。经过几年的运营和维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7万,通过直播带货给这对曾经的夫妻带来了不少收益。案情信息显示,杨某为该账号的注册人,徐某为实际运营者。因此,徐某请求法院将注册账号判归自己所有。

此后,法院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杨某同意该账号归属徐某所有。

根据法院的案情描述,随后的执行却出现波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账号所在的北京某科技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该公司以“用户服务协议”中规定账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过户。此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以认定社交平台账号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的生效判决为执行依据进行释法析理,释明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留置送达,要求北京某科技公司在限期内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023年1月16日,该科技公司才注销账号原身份信息,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将涉诉账号变更至徐某名下。

一位接近房山法院人士向财经E法表示,该案是《民法典》正式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后,北京市首例社交平台账号变更权属的执行案件。

财经E法亦从一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进行分割、过户的情况并不罕见。财经E法在梳理了2020年到2023年20多份公开披露的司法文件后发现,关于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纠纷的离婚案多由法院调解结案,或者判决网络社交账号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房山案的执行波折也揭示出现实矛盾,由于相关立法目前并未就虚拟财产权属、交易规则等予以明确规定,变更网络账号权属等转让虚拟财产的做法难有现实路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同意探望孩子,但不同意接走探望,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旨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扶养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弥合离婚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增强子女和非直接扶养
#离婚
人看过
同意探望孩子,但不同意接走探望,法院怎么判?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排除对房屋的执行查封吗?
裁判要旨《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涉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进而排除对案涉房屋查封的依据。诉讼请求贾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停止(2021)京010
#离婚
人看过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排除对房屋的执行查封吗?
明知要离婚,还将房产80%过户给自己父母,无效!
裁判要旨男方在明知女方准备与其离婚,且未放弃案涉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单方面与自己父母亲约定以100元的价格转让案涉房产80%的份额并办理过户,意在规避对夫妻共同
#离婚
人看过
明知要离婚,还将房产80%过户给自己父母,无效!
借款人的配偶与借款人存在大量无法合理解释的转账时,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金额大,笔数多,时间跨度长,甲和乙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巨额资产,且乙自认之前与甲共同经营小贷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中所涉甲的中国
#离婚
人看过
借款人的配偶与借款人存在大量无法合理解释的转账时,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主妇起诉离婚才得知,丈夫年薪竟高达300万元!法院:依法分割……
据介绍,该案中,丈夫李某宣称自己名下的存款仅剩10万元,也没有其他资产,而家庭主妇张某对丈夫收入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诉讼过程中,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财产线索的调查
#离婚
人看过
家庭主妇起诉离婚才得知,丈夫年薪竟高达300万元!法院:依法分割……
钱慧云律师
您可以咨询钱慧云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