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宋晓琼律师
宋晓琼律师
安徽-马鞍山
主办律师

劳动者无权放弃社会保险

其它2011-11-08|人阅读
李先生于2011年7月1日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李先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11月6日,李先生离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该公司表示,2011年7月5日,李先生书面声明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李先生。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虽然作出书面声明,但根据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李先生的书面声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应为李先生办理社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给了李先生,那么,李先生就应当返还用人单位发放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但是,该公司的工资发放表上并没有社保补贴记录,且用人单位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仲裁委对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予支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委裁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李先生办理社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仲裁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不少用人单位为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表示自愿放弃办理社保。殊不知,这种做法属无效行为,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社会保险。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交通肇事与保险双赔偿)
案情杨峰系四川省宣汉县双河小学一年级学生。2005年3月1日,在学校的组织下,杨峰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保险支公司)签订了《学生平安
#其它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交通肇事与保险双赔偿)
丢失邮件 邮政企业应合理赔偿
案情2005年2月22日,原告江苏省淮安市荣达通讯有限公司在淮安市邮政局所属速递公司邮寄手机22部至浙江省杭州市东方通信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邮
#其它
人看过
丢失邮件 邮政企业应合理赔偿
侵权与违约如何选择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多发生在使用生产或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以及运输、医疗、餐饮、娱乐等消费服务领域等,当事人在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后,往往面临着如何通过诉讼获得
#其它
人看过
侵权与违约如何选择
60岁以上是否误工费?
【案情】:2010年6月29日,驾驶着自行车沿公路自西向东行驶的姜某(69岁)与驾驶着小轿车自东向西行驶的冯某相撞,姜某跌倒受伤,自行车损毁。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
#其它
人看过
60岁以上是否误工费?
追索双倍工资谨防超过仲裁时效
案例:王小姐于2006年4月入职某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公司一直未与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王小姐因担心自己提出签订合同会让公司不快,可能影响与公司的关系,因此也保持沉
#其它
人看过
追索双倍工资谨防超过仲裁时效
审理公告离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在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占有重要的比例,而离婚案件中由于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审理好这类案件,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由于判决结果
#其它
人看过
审理公告离婚案件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