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孙心远律师
孙心远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2022-06-16|人阅读

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是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所享有的,对于知识产权拥有的专有权利,比如说如果进行一定的创作,有相关的着作权,还有就是商标的专用权,当然这每一项权利的话都有一个时间方面的限制,并不是永远无止境的保护。《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民法总则首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82票赞成的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值得关注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明确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客体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知识产权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对比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中的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均为新增内容。

“现代技术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简单易行、成本低廉。这种‘专有的’立法表述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彰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丁荣余表示,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使侵权行为地和侵权人所在地均难以确定。大量的网络行为都是跨地域、跨国界的,而互联网上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未有定论,这都导致知识产权监管、举证、制裁难度很大。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一直以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非常重视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知道,知识产权它是一种软实力,可以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因此必须要予以重视起来,它是我们国家民事权利当中的一种。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孙心远律师
您可以咨询孙心远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