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诉中移动欺诈侵权多收手机接听话费案获标志性胜利:诉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欺诈多收手机接听话费案是一起强弱势对比鲜明的案件。经过一二审激烈的庭审交锋后,在法院的倡导下,被告自知理亏迫于压力与原告于2009年7月1日达成和解,同意双倍赔偿汪腾锋主任接听话费的损失并承担二审案件诉讼费。终于取得了富有标志性的胜利,汪主任的行为不仅是为自己维权,一定意义上也必将对社会转型期中国的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和发展有所裨益,具有明显的公益诉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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