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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圭洋律师
林圭洋律师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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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常识

债权债务2014-05-15|人阅读

民间借贷法律常识

为有效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出借人借款给他人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是大额借款,出借人应明确要求借款人与自己签订一份《借款协议书》,并且让借款人出具《借条》一份;

二、《借款协议书》应明确的内容:

1.借款人的姓名(核对身份证,确保无误。)、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

2.借款金额。提醒:必须注意的是:(1)必须写明借款金额大小写,出借人仔细核查,防止写错。如把借款壹仟万元写作壹仟元,避免低级错误发生;(2)如果大写小写不一致,法院判断以大写为准。

3.交付方式:如果是大额,建议银行转账,交易记录确保证据可查。

4.借款用途应明确:如果借款人借款是用于非法目的,而出借人明知的,出借人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则视为夫妻共同举债。否则,一般视为夫妻一方的借款。

5.借款期限:(1)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仍不还款的话,出借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2)借款期限十分明确的不利之处在于,一旦出借人错过了诉讼时效,则其即使向法院起诉,其利益仍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3)可以不明确还款期限,出借人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6.利息:(1)利息必须书面明确,否则,法院将不支持利息;(2)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在于法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支持。

7.保证人:(1)为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2)应由借款人写明:我自愿为上述借款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3)保证责任的期间:约定为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以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8.管辖法院:作为资金借出方,应强势地规定:一旦发生纠纷,由出借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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