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往往要进行有关事项的鉴定,以明确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及明确赔偿项目及数额,常见的鉴定事项简析如下:
一、司法过错鉴定:司法过错鉴定往往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必经的程序之一,司法过错鉴定包括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患方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原因力)大小的鉴定,是医患双方争议的重点和 焦点,是决定案件胜败的关键,也是进行其他鉴定事项与否的前提和基础。
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患方的损害程度,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用以明确赔偿数额,伤残等级共分十级。
三、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患方因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帮助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可以进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四、误工时间、护理期限及人数、营养期的鉴定:为明确赔偿数额和取得相应的赔偿,患方可以根据受损害的程度及住院医疗情况进行误工时间、护理期限及人数、营养期的鉴定。
五、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对于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的患方,可以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以便明确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