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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奕醒律师
蔡奕醒律师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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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流程

离婚2011-12-29|人阅读

一、原告提起诉讼1、书写离婚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内容包括: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2)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要求与被告离婚,孩子由谁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等; 3)事实和理由,简述一下婚姻的状况、离婚的原因等; 4)具状人一栏由原告亲笔签字,并填写起诉日期。

2、提交诉状,诉状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法院,原告保留一份。

3、提交证据材料, 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法院,原告保留一份。

4、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交纳诉讼费,案件由法院决定受理。

二、被告应诉答辩被告应在收到原告的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以不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开庭时提出口头答辩,但被告要针对原告的诉状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

三、开庭审理法院通知开庭日期,双方均应到庭参加庭审,庭审前,法官可以组织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即开庭,庭审过程中,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原、被告举证质证;双方辩论。庭审结束后,法院必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即可结案,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由法庭进行判决。

四、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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