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安徽-合肥
主任律师

离婚双方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2020-05-21|人阅读

一、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两种方式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处理;

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来判决。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家庭付出多的一方应当获得相应补偿。

同时《婚姻法》第47条规定,如果在离婚时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黄贤柏律师
您可以咨询黄贤柏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