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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高律师
李慎高律师
辽宁-大连
主办律师

在大连代理走私案件的一点心得

刑事辩护2011-11-17|人阅读

最近代理的走私案件比较多,因此对于走私案件的刑事辩护有些心得。

在侦查阶段:

第一,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需要多安排几次会见。当事人刚刚被抓,生活环境的剧烈变化,以及对未来的恐慌情绪致使当事人一般都非常沮丧,缺乏对未来的信心。这个时候,多安排会见,多与之交流,舒缓他的情绪,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有利于建立他对律师的信心。

第二,可以就被扣押的犯罪所得进行理清。如果发现有不属于犯罪所得的部分,应当向大连缉私局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返还和解除扣押。这样可以挽回当事人的部分损失。

第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个工作应当在检察院批捕之前进行。如果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那么想要变更强制措施,是非常困难的。

第四,与缉私局侦查预审部门的经办人取得联系,一旦案件移送到大连市检察院,可以第一时间去复印案卷,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

在公诉阶段:

第一,应当第一时间复印卷宗。一般走私案件涉及的人众多,案件的卷宗经常多达数千页。早日了解案情,也能够做出充分的准备。不可在快要开庭的时候才想起去简单的看看或者根本不看,这样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而且,由于材料众多,案情复杂,有可能有部分的正常经营行为被误认为是走私行为,这需要律师仔细阅卷,反复的核对。

第二,应当就案卷材料整理出简单明了的书面材料。有利于在纷繁的卷宗内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有利于整理清楚各部分实际走私数量,对案件有个综合的把握。

第三,准备开庭的材料。

在审判阶段:

第一,准备开庭发问提纲,有针对的应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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