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林纯全律师应邀为《法制日报》义务咨询,为《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专业的法律解答。《法制日报》于2011年6月2日第六版刊登头条《泉州清源山收费站易址影响千余村民出行——景区收入与民生福祉哪个更重要》。
就福建省泉州市的清源山管委会欲将收费站前移至齐云路一事,《法制日报》记者咨询了参与《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的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纯全。
林纯全律师表示,如果涉及清源山景区规模的扩大,其法律关系应归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调整,而如果仅仅是景区收费站前移至公路则不应归该办法约束。 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重视律师参加公益活动,为社会的普法宣传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