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赵娜律师
赵娜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长期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配偶同居构成遗弃,被判承担损害赔偿

其他2014-02-28|人阅读

【摘要】

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的存在为基础。长期拒绝与配偶同居,且无正当理由,能否构成对家庭成员的遗弃?可否作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

【案情简介】

甲、乙婚后生育一女,甲于2009年无故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当时孩子仅四个月大,现双方要求离婚诉讼至法院,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双方均达成协议,唯独甲不同意乙提出的损害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审判结果】

法院通过审理认为,甲于2009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此期间尽了抚养和扶养义务,况且,理论界的通说认为,长期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配偶同居即构成遗弃,综上,认定已构成遗弃家庭成员,依法应当对进行损害赔偿,数额由本院根据其遗弃家庭成员的时间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酌定,所提10万元的赔偿数额确属过高,但若不予赔偿或赔偿数额过低则显然不能对作为一个妻子和一个抚养仅几个月大婴儿的母亲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在感情上和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予以抚慰,本院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作出判决:判决甲需支付乙损害赔偿六万元。

【律师评析】

房与法苑房地产律师认为,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婚姻法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本案中甲离家数年,在此期间未尽抚养和扶养义务,长期与乙分居,其行为已构成遗弃家庭成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乙主张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获法院支持。

相关阅读:婚外情离婚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需支付赡养费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
#其他
人看过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需支付赡养费
农转非安置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变为城镇人口,政府对农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后的安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现金补偿,即农转非安置费;另一种
#其他
人看过
农转非安置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装修时不慎高空坠亡,未签订劳动合同,律师维权确认劳动关系胜诉
申请人张某申请称:张某丈夫李某系北京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员工,经工长介绍于2012年12月11日入职,在工地某房间从事装饰装修工作,12月12日上午小区物业公司为
#其他
人看过
装修时不慎高空坠亡,未签订劳动合同,律师维权确认劳动关系胜诉
采光权受侵害的损失计算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1、《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被遮挡
#其他
人看过
采光权受侵害的损失计算
最新判例——物业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摘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就物业管理服务中缴纳物业费事宜发生纠纷,后物业公司起诉要求业主支付近10年的物业费,业主委托本律师,经过悉心准备、积极应诉,最后法院仅支持
#其他
人看过
最新判例——物业费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