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胡海立律师
胡海立律师
浙江-宁波
高级合伙人律师

诉讼文书送达能否作为合同解除权的有效通知方式

合同纠纷2019-06-05|人阅读

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提起诉讼时解权人意思表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起诉状就是解除权行使的通知。载有解除请求的起诉状送达被告时,发生合同解除额效力。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交钥匙”能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中的交付
根据《建筑法》第6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其共同之处在于规定竣工验收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因此,针对商品房的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交钥匙”能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中的交付
买方要求机器质量鉴定,卖方提出检材与本案标的物不是同一物件,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买方在检验期间或者其他规定期间内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为标的物质量符合约定。因此,在买方申请鉴定情形下,卖方提出检材并非其交付的标的物,应由买方提供证据证明检材与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买方要求机器质量鉴定,卖方提出检材与本案标的物不是同一物件,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对账单中未明确付款期限,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从何时开始计算
如买卖合同中有明确付款期限的,即使对账单中没有约定付款期限,出卖人仍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如买卖合同及对账单中均未明
#合同纠纷
人看过
对账单中未明确付款期限,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从何时开始计算
买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给卖方,当第三方违约时,卖方应该起诉谁?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对第三人是没有拘束力的。虽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当第三人不履行时,仍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
#合同纠纷
人看过
买卖合同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给卖方,当第三方违约时,卖方应该起诉谁?
省高院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下简称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
#合同纠纷
人看过
省高院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胡海立律师
您可以咨询胡海立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