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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斌律师律师
胡文斌律师律师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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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相关问题

劳动工伤2012-03-13|人阅读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仍然有一些人单位对试用期的规定不是合理,很多劳动者也朦朦胧胧。在此,合肥劳动争议律师专门作出相关解答。

试用期期内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专家解答: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吗? 专家解答:不一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此,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是合法的。

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吗? 专家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依法变更,但变更后的试用期期限应当与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匹配。例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试用期为6个月,但如果变更后的期限超过6个月,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员工生病休长假,公司能延长试用期吗? 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暂时中止履行试用期,待员工病愈复工后再继续履行试用期尚未履行完的部分。 公司与员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1个月试用期,现员工试用期内生病需病休2周,公司延长试用期可以吗?如不能,公司应当如何操作? 专家解答: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公司不能再延长员工的试用期。 此情形下,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暂时中止履行试用期,待员工病愈复工后再继续履行试用期尚未履行完的部分。 试用期内将员工送到国外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吗? 专家解答:可以。但是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5年《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据此,建议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再将其送出国进行培训,以免因员工试用期内离职无需支付违约金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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