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倪文英律师
倪文英律师
安徽-铜陵
主办律师

患职业病后个人怎样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工伤2011-07-05|人阅读

问:我是经济开发区一个公司职工,今年4月份被确认为职业病,我咨询公司领导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公司领导说以前公司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准备咨询劳动局后再答复,并且同意我自己向劳动局咨询。

我们单位总的来讲还是很正规的,各种保险很齐全,包括工伤保险。但是自确认职业病之日起至今已经超过一个月了,单位仍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听同事说超过一个月劳动局就认为单位放弃申请了,那我应当怎么办?

答复:

首先,你所患病的病因及病种必须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中的职业病,同时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确定。如果是职业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单位虽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因为单位没有及时为你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前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之后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因未超过一年的申请时限,所以你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