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唐小芳律师
唐小芳律师
广西-南宁
主办律师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种类

其他2011-09-03|人阅读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个种类

一、法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和第15条规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法明文规定的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4、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刑事被害人在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被害人在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不服的,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
#其他
人看过
刑事被害人在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被害人在不予立案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被害人在不予立案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被害人或控告人向犯罪地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提出报案或控告。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
#其他
人看过
刑事被害人在不予立案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的溯及力的理解与适用
法的溯及力的理解与适用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的法律施行后,对它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新法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不具有溯及力。如果具
#其他
人看过
法的溯及力的理解与适用
2011年度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官方版)
2011年度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官方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其他
人看过
2011年度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官方版)
广西出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新标准 赔偿同命同价
广西出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新标准赔偿同命同价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12月21日10:49大中小《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
#其他
人看过
广西出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新标准 赔偿同命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