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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繁科律师
曾繁科律师
广西-南宁
主办律师

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纠纷2011-07-30|人阅读

南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宁市                    

                      (房屋总建筑面积     m2)出售给乙方,房屋结构为 ,房地产用途为 ,房地产内附着设施及装修情况见附表 ,《房地产证》号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即人民币(小写)¥       元。

第三条 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万     佰   拾   元   角   分整,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购房款。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南宁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对购房款进行资金托管,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移交时,结清上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交付房产之前已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产当日及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5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按全部房款的  1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天乙方仍不能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仍不能向乙方交付房产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所受损失。

3、如甲方所交房产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当日向乙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及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并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南宁市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8、甲方保证所售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形式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权纠纷、租赁纠纷等),亦不存在被查封、抵押之情形。若甲方违反本条承诺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证书等文件到南宁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所有。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如甲方无故拒绝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甲方应在乙方退房当日退回乙方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出具与房屋承租人终止租赁关系且承租人同意放弃对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并承诺承租人于合同签订当日将其所有物品搬出该房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交房时,须将该房屋分户账户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如甲方有未交存的专项维修基金,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足额交存,否则乙方有权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该款项。

3、甲方保证无他人及其户籍落在本合同所涉房产,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应在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同时,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注:我觉得最好是在合同中约定房屋产权转移之同时,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你,这样更好一些。)

5、如因甲方违反上述13款承诺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定金双倍返回乙方,同时将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退回乙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于2011720签署的《房地产买卖经纪合同》(编号:0000708)执行。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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