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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文律师
王强文律师
广东-东莞
主办律师

从法律人角度看“兽兽门”

其他2012-04-06|人阅读

近日,著名车模“兽兽”的不雅视频及不雅照在网络流传,被称为“兽兽门”,火热程度绝对不亚于“港产”明星的“艳照门”,一时被众网友炒得沸沸扬扬。被害人炒作也好,被人恶意陷害也罢,作为法律人,无须了解清楚事件本身的复杂关系,只要确定有不雅视频和照片在网络流传的事实,我就有话说。

名模“兽兽”作为公众人物,自身不雅视频在网络流传隐私权必然会受到侵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隐私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侵权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如果是被害人恶意炒作的话就不存在民事责任的问题了,但应接受治安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从事件进展来看,上传者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不雅视频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的范畴,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上传者是“兽兽”本人,可能就涉及制造淫秽物品这么一种行为了,严重的应依据《刑法》第六章中第六节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上传者是某人蓄意传播不雅视频和照片的,这就是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的问题了,严重的话应以《刑法》第36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此上传者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其实我们国家不缺对此类事件处罚的法律法规,但依然有很多人铤而走险,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兽兽”,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一介草民,职业只是一个社会角色,只要你是个人、一个公民,那么就应该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当你的权利被他人践踏侵犯时,应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此时此刻,尽管还有很多人在狂搜“兽兽”的不雅视频、议论娱乐圈的事事非非、关注事件新的进展,但作为法律人,我只相信法律才能帮助“兽兽”和那些因此受到伤害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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