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天祥律师
张天祥律师
辽宁-大连
主任律师

一场不该有的房屋买卖纠纷,一份迟来的正义判决!!!

婚姻家庭2015-10-24|人阅读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本为公公与儿媳的关系,201371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约定将其所有的房屋卖给被告,约定了房屋价款为80万,并且到地税部门进行了报税,2013年7月4号,双方拿着完税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时隔一年多,原告李某(公公)因为儿媳(郭某)拖欠房款一事,将其告上法庭,离奇的是,原告起诉被告时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却是113.86万元,上面的签字确实是原被告本人的签字,被告当时就蒙了,觉得不可思议,然后就委托律师匆忙应诉,结果一审结果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房款及违约金80多万元,被告不服,上诉至大连中院,中院裁定发回重审,案件发回西岗区人民法院以后,西岗一审由维持了原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只是在违约金上面适当予以调整。

【律师分析】

被告面临巨额违约金及房屋差价款的支付,非常苦恼,有了三次庭审及委托律师的经验以后,多方打听,四处找朋友推荐律师,最后决定让张天祥律师负责二审的代理工作,力争在所有证据及一审判决结果不利的情形之下,争取在二审时候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本人在接收委托之前,就详细的分析了全案的所有开庭材料与开庭笔录,也对三份判决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最后确定,被告所说是真实的,只是因为三次开庭都未在取证方面下工夫,再有所聘请的律师也非专业人士,导致两次一审均以败诉收场,最后本人决定亲自去调查取证,然后争取在庭审时候给原告及代理律师一个强势的回击。

艰辛的取证过程

分析了原告所有的证据后,本人认为,原告最有利的证据就是201374号在大连市房屋管理局调取的合同,也就是113.86万的那份合同,因为本案被告与原告的特殊关系,所以被告并没有保留原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对被告最不利的地方,经过分析之后,本人决定亲自带被告人取证,取证的地方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地税直属局,另一个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第一站我与被告人直奔地税直属局,在大连市地税直属局,我们调出了原始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上面有交易价格80万的那个合同,直属局的管理人员说,没有其他的材料了,并且还要签保证协议,保证不用本合同做其他事情,拿到这份合同,我的心依然沉重,因为我知道还有两份关键证据税务局没有给我们,那就是完税发票与核定征收的通知书,完税发票上面能体现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以及计税价格;核定征收通知书能体现计税价格的来源,最后我们与地税局的领导进行了深刻的交流,并且拿出了两次一审的判决,最后地税局的领导在研究决定,将上述材料复印给我们,拿到这些材料,我知道我们的案子已经赢了一半。

第二站,我们去了房地产交易中心,拿着原告提交的合同复印件,我们去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拿出了共产党员应有的警觉性与打死也不说的革命精神,就是不说两份合同之间是什么关系,也不给出具书面的说明,没有办法,律师决定来一个窃听窃录,第二天,律师早早的带领几个代办房屋交易手续的朋友到房地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他们就是做房屋过户手续的,每天都有过户手续需要办理,律师就要求他们配合录制办理手续的过程,这个过程清晰体现了,所有的二手房交易在窗口时候都根据完税发票的计税价格,自动生成一份机打的房屋买卖合同,仅有一份,让买卖双方签字,作为计税的一个法律依据,然后由房产部门备案登记。

取完了这个证据,我还是不死心,看房屋交易中心科长办公室的杨科长在,就去让被告人去当面询问这两份合同的原因,我在旁边偷录,杨科长还是很负责的给我们讲解了两份合同的关系,开庭之前,我让被告将两份音像证据刻录成光盘。

这是一个艰难的取证过程,分析研究取证思路,到最后完成取证,整整忙了一个星期,虽然付出时间和精力有点多,不像其他民事案件那么容易,但开庭时候就见到效果了,各个证据都是炸弹,法庭上我们的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的代理律师还延续前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时候的风格,也没有意识到这次开庭与以往不同,最后在我们的证据面前,剩下的只是急切的狡辩与无力的抗争。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六十一条,六十六条,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四条、一百六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5)西审民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

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办案总结】

本案中,因一审匆忙应诉,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并没有委托一个相对专业的律师介入,导致第一次一审败诉,被告在二审时候委托的律师相对专业,但也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二审虽然发回重审,但那时二审主审法官的工作严谨,法学功底深厚的缘故,与律师关系不大,在此回到一审,再次委托的律师也没有尽到义务,没有尽到穷尽一切证据的义务,不但没有得到一审支持还为二审败诉埋下了伏笔在此,张天祥律师提醒想无论是要提起诉讼的原告方,还是匆忙应诉的被告方,尽量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便及时强势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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