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院学子 维权先锋
------法律援助工作中当事人的感谢信
尊敬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刘晓院长:
您好!
二00五年十月,我于单位的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产生了纠纷。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找到了贵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有辛认识了郭亚军、周扬芳同学,在我诉说其详细经过后,郭亚军、周扬芳同学从繁忙的学习中抽出时间,多次为我分析、解剖案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及证据,并为我出具诉讼文书。
他们二人前后为我忙碌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来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时甚至自己倒贴车辆交通费,连一顿便饭都以各种借口谢绝。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人们的思维、行为或多或少都发生了某些变化,郭亚军、周扬芳同学的行为给全社会做出了好榜样,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今天表现;同时也体现了贵院先进、务实、普法民众、服务社会、伸张正义的办学方法。本人在贵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郭、周等同学的帮助下,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今特此提笔向贵院及郭亚军、周扬芳同学表示万分的感谢,并请求贵院对郭亚军、周扬芳同学给予表彰和奖励。 此致
敬礼
中建五局一公司 蒋瑞愧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